整合规范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整合规范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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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整合规范全省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9项)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产出 价格构成 加收项 扩展项 计价单位 计价说明 最高限价(元)
三级 二级 一级
1 手法整复术(关节脱位) 通过手法(或辅助器械)使脱位或紊乱关节复位。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整复、包扎、必要时固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01儿童加收20% 每关节 240 192 154
2 手法整复术(复杂关节脱位) 通过手法(或辅助器械)使脱位复杂关节复位。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整复、包扎、必要时固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01儿童加收20% 每关节 “复杂关节脱位”指寰枢椎、髋关节、骨盆等关节脱位以及陈旧性脱位。 400 320 256
3 手法整复术(骨伤) 通过正骨手法(或辅助器械)使骨折或韧带损伤复位。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整复、包扎、必要时固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01儿童加收20% 每处骨折 383 306 245
4 手法整复术(复杂骨伤) 通过正骨手法(或辅助器械)使复杂骨折或韧带损伤复位。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整复、包扎、必要时固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01儿童加收20% 每处骨折 “复杂骨伤”指脊柱、骨盆、关节内等骨折以及陈旧性、粉碎性骨折。 756 605 484
5 小夹板固定术 通过小夹板等各种外固定方式对骨折部位进行包扎固定。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固定等步骤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01儿童加收20% 部位 240 192 154
6 小夹板调整术 根据患者复诊情况对小夹板等外固定装置进行调整。 所定价格涵盖观察、调整等步骤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01儿童加收20% 部位 80 64 51
7 中医复位内固定术 使用各种针具、钉具,以内固定方式复位固定骨折部位。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消毒、进针、牵拉复位、撬拨、包扎固定等步骤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01儿童加收20% 每处骨折 750 600 480
8 手法松解术 通过理筋、松筋、弹拨等手法疏通经络、松解粘连、滑利关节。 所定价格涵盖摆位、手法疏通等步骤,以及必要时使用辅助器械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01儿童加收20% 不与同部位中医推拿同时收费。 163 130 104
9 手法挤压术 通过抚触挤压腱鞘囊肿,使囊肿破裂。 所定价格涵盖定位、抚触、挤压等步骤所需的人力**和基本物质**消耗。 01儿童加收20% 60 48 38
使用说明:
1.本表以中医骨伤为重点,按照中医骨伤治疗方式的服务产出设立价格项目。根据《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厘清价格项目与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成本要素、不同应用场景和收费标准等的政策边界。分类整合现行价格项目,实现价格项目与操作步骤、诊疗部位等技术细节脱钩,增强现行价格项目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要求,各类中医骨伤类项目在操作层面存在差异,但在价格项目和定价水平层面具备合并同类项的条件,立项指南对目前常用的中医骨伤类项目进行了合并。省局制定“中医骨伤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时,充分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使收费水平覆盖绝大部分中医骨伤类项目,使整合前后的中医骨伤类项目收费水平大体相当;****点击查看政府指导价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同时,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中医骨伤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无需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直接按照对应的整合项目执行即可。所定价格政策与《**医疗服务价格规范》不一致时,医疗机构收费依据应以我省价格政策为准。
2.本表所称的“价格构成”,指项目价格应涵盖的各类**消耗,用于确定计价单元的边界,是制定调整项目价格考虑的测算因子,不应作为临床技术标准理解,不是实际操作方式、路径、步骤、程序的强制性要求,价格构成中包含,但个别临床实践中非必要、未发生的,****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减计费用。所列“设备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设备、器具及固定资产投入。
3.本表所称“加收项”,指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包括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收费的情况,具体的加/减收标准(加/减收率或加/减收金额)由各地依权限制定;实际应用中,同时涉及多个加收项的,以项目单价为基础计算各项的加/减收水平后,求和得出加/减收金额。
4.本表所称“扩展项”,指同一项目下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只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的一类子项,子项的价格按主项目执行。
5.本表所称“基本物耗”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杀灭菌用品、标签、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垃圾处理用品、冲洗液、润滑剂、棉球、棉签、纱布(垫)、护(尿)垫、手术巾(单)、治疗巾(单)、中单、治疗护理盘(包)、手术包、注射器、防渗漏垫、悬吊巾、压垫、棉垫、可复用的操作器具、各种针具刀具等。基本物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除基本物耗以外的其他耗材,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另行收费。
6. 本表所称的“每关节”是指,单个**节(肩、肘、腕、髋、膝、踝)、颈椎、胸椎、腰椎、单侧手掌部关节、单侧足部关节、单侧颞颌关节、单侧肩锁关节、胸锁关节。
7. 本表所称的“儿童”是指6岁及以下未成年人。
8. 本表中涉及“包括……”“……等”的,属于开放型表述,所指对象不仅局限于表述中列明的事项,也包括未列明的同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