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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点击查看总局 ****点击查看监局 ****点击查看保障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 ****点击查看保障部卫生****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国卫医政发〔2024〕37号)、《****点击查看保障局印发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点击查看组织开展**省医保影像“云胶片”电子耗材集中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申报。
一、采购品种、主体及约定采购量
(一)采购品种
| 1 | 医保影像“云胶片” | ****点击查看保障局关于印发《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33号)文件中的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提供医保影像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云胶片”的数据采集及治理、影像云数据服务平台/工具、基础设施(云、网、安全、智算等)、配套院端软硬件、数据质控与治理、接口对接开发、影像云前端服务、调阅共享应用、咨询管理、技术培训等服务内容。 |
(二)医保影像“云胶片”电子耗材采购主体
全省有开展《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立项指南(试行)》中的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点击查看医疗机构,下同),****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在承诺遵守本次集采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参加。
(三)约定采购量
医疗机构第1年度报量3000万次。后续年度报量另行通知中选企业。
二、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与采购协议
(一)本轮采购周期为3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采购周期结束后,若未完成新一轮采购,中选企业延续执行至新采购落地,原则上不得跨越下一轮集采周期。
****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每年应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约定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期满。
****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和中选企业应按照本次采购周期签订合同,严格履行条款,按要求完成各年度协议采购量。
(四)采购周期内以12个月作为一个服务周期对中选企业提供的整体服务进行评估。若中选企业未通过评估,须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满后依旧不达标的,终止其履约资格。
(五)合同终止或合同期满的,中选企业应延续执行至新采购落地,并无条件免费提供医保影像云相关的数据迁移等服务,保障延续至下一家中选企业开始服务为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企业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六)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七)自行承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③****点击查看集团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
(八)应遵守《中华人民**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本次采购不支持联合体申报。
四、公示公告、获取采购文件
(一)公示公告
所有公示公告均通过****点击查看官方网站(网址:https://ylbz.****点击查看.cn/)、和**省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点击查看.cn/)发布。
(二)获取采购文件
申报企业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到****点击查看908室自行领取采购文件。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雁兴路 68 号(****点击查看九楼医药采购处)。乘坐 115 路、53 路公交车报业大厦站下车;乘坐112 路公交车,****点击查看花园站下车。
领取时间:2026年7月20日-7月24日。
咨询电话:0931-****点击查看260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8月11日9时00分(**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8月11日9时00分在****点击查看六楼第4开标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广场南路101号
联系方式:0931-****点击查看320
****点击查看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