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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心电监护
仪、体外除颤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经主管
部门批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
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预算金额:4.69万元
2、最高限价:4.69万元
3、采购需求:具体规格及要求详见
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磋商文件提供资
格文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委托被委托人参与,则
被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
应商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
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点击查看.cn)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国境内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采购货物
生产或销售,并具有完成项目的供应能
力。
(4)供应商应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心电监护仪、
体外除颤仪、电子血压计”有效的医疗器
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生产(或经营)
备案凭证;
(5)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
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所投“心电监
护仪、体外除颤仪、电子血压计”设备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
表)或产品备案凭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可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 9 时
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 18 时前携带供应
商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其购买的养老
保险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
至衡****点击查看公司(**市海
陵中路 6 号 5 楼)获取采购文件,联系电
话:182****点击查看1896(鲍)。(已获取文件的
供应商不需重复获取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开启时间:
截止及开启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15时(**时间)。
五、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时间
调整为:
2024 年 10 月 19 日 9 时前书面提
出;
2024 年 10 月 19 日 17 时前予以答
复。
2、其他按 2024 年 9 月 28 日发布的
磋商文件执行,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
方式联系:
项目部门:陈女士/0515-****点击查看9708
招标代理:张莉/180****点击查看1050(江
苏至衡****点击查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