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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金喜****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区东葛路18****点击查看广场西2栋2107、2108号
法定代表人:陈明昌
委托代理人:陈江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点击查看医****点击查看数据中心采购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我公司于2025年9月4****点击查看公司以邮寄形式递交的关于****点击查看医****点击查看数据中心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函原件一份,****点击查看公司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将该质疑函报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点击查看公司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
质疑事项1: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事实依据: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法律依据: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质疑事项1回复:
本次招标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及GB/T 24353/ISO31000风险管理体系认证作为评分项,而非资格要求或实质性条款。其目的在于综合评估投标人的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确保医疗行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范性与稳定性,符合政府采购对服务质量与安全的高标准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点击查看公司所引用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所列情形。
(二)质疑事项2
质疑事项2: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事实依据: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法律依据: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质疑事项2回复:
本次招标文件中关于“实施及售后服务方案”评分标准的设定,以评估投标人的项目实施能力、售后服务体系的完善程度及服务质量保障水平,确保项目在服务交付过程中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以及在交付后能够持续稳定地提供高质量服务。上述要求均是围绕项目实施质量、系统兼容性、服务响应能力、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和持续服务性等核心要素设定,并非以设定门槛为目的,而是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后期稳定运行,是项目的实际需求。
GB/T 36733《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作为国家推荐标准,其认证证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企业在服务流程、**配置、客户满意度、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和成熟度。将其作为评分项之一,主要目的在于:鼓励投标人建立标准化、系统化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作为衡量企业服务能力的客观依据之一,提高评审的科学性与公正性;有助于保障项目的长期服务质量,降低采购风险。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实施和售后方案中项目实施的人员安排和技术力量、实施组织方案、项目实施计划、实施人员一览表、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且该认证非资格性门槛,而是评分项仅作为评分因素之一,不影响企业参与投标的资格,亦未排除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机会。未涉及企业规模、年限、财务指标等限制性内容。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点击查看公司所引用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五条所列情形。
(三)质疑事项3
质疑事项3: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事实依据: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法律依据: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质疑事项3回复:
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涉及系统集成度高、实施周期紧、对接系统复杂、质量要求严格、患者信息敏感等特点。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系统稳定运行及后期运维保障,采购人从项目实际需求出发,设置了对中标人实施团队人员配置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点击查看医院整体信息化建设经验,旨****点击查看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统筹管理能力;项目经理具有互联互通“四甲”项目实施经验,****点击查看医院信息化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的建设要求,确保其具备相应标准对接和系统集成的实操经验;实施及技术人员在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工作3年及以上,****点击查看医院总体信息化项目实施经验,是为了保障其对所投产品的熟悉程度和技术支撑能力,从而确保项目实施质量与效率。
上述要求均是围绕项目实施质量、系统兼容性、服务响应能力等核心要素设定,并非以设定门槛为目的,而是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后期稳定运行。且上述人员配置要求并非作为投标资格的前置条件,而是对中标后履约能力提出的具体要求,未剥夺任何供应商的投标权利,****点击查看公司所引用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列情形,也未涉及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成立年限、纳税情况、从业人员数量等与企业规模相关的指标,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规定。
(四)质疑事项4:
质疑事项4: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事实依据: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法律依据: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质疑事项4回复:
经调研查询,市场上能满足参数要求的产品厂家至少有3家或以上品牌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非某一厂商独有,且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部分产品属于服务伴随的货物,并不限制不同投标人需采用不同品牌产品进行投标。****点击查看公司引用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
(五)质疑事项5:
质疑事项5: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事实依据: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法律依据: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质疑事项5回复:
“Journal”为医疗信息平台领域常见日志管理工具描述方式,不存在贵司质疑的“未明确具体技术要求,易导致供应商理解偏差”,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技术经验和行业沉淀进行理解和应标; “Journal”适配范围包括国产数据库(达梦、0ceanBase)、Oracle、SQLSERVER、Mysql等多种数据库,无指代特定数据库日志功能,投标人应深入理解具体需求条款和技术工具应用背景;医疗行业的特殊性(高敏感性、强监管性、人命关天)管理不再是简单的IT运维需求,而是成为了合规性、安全性和业务连续性的核心支柱。****点击查看公司引用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十八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
(六)质疑事项6:
质疑事项6: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事实依据: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法律依据: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质疑事项6回复:
“BPM”全称“Business Process Management”是业务流程管理的英文释义,并非投标人描述的具体某种技术架构,请投标人仔细研读条款需求;若你司相关应标产品及服务有优于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提供详实合理的证明材料进行应标即可。****点击查看公司引用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
(七)质疑事项7:
质疑事项7: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事实依据: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法律依据:详见质疑附件《质疑函》。
质疑事项7回复:
招标文件该条款描述的是“注册服务遵循IHE、ITI、EUA、XUA、PWP等规范”,并无提到你司质疑描述的提供IHE认证或证书证明,不存在对中小型国产厂商设置准入障碍行为;本次项目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通过《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四级甲等,互联互通和满足IHE集成规范两者并不冲突,互联互通评测中集成交互服务、共享文档、数据集等规范要求很多借鉴于IHE规范,投标人应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全面理解本次项目的建设目标。****点击查看公司引用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1、2、3、4、5、6、7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点击查看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质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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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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