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中心医院2025-2026年网络安全设备防病毒库升级单一来源公示

营口市中心医院2025-2026年网络安全设备防病毒库升级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于 2025-07-04
辽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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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单位: ****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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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2026年网络安全设备防病毒库升级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我院)现网部署的奇安信椒图服务器安全防护系统、天擎终端安全管理系统、日志审计系统、运维安全管理与审计系统以及态势感知等网络安全防护设备(以下简称网络安全防护设备)质保升级服务即将到期,为实现网络安全防护,我院须采购相应设备的病毒库升级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2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院使用的网络安全防护设备为奇安信网神信息技术****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生产,网络安全防护设备中的防病毒库****点击查看公司的原厂库才能升级成功具备最新的安全防护能力,确保我院具备最新的网络安全防御能力。****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指定授权商。 综上: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可以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符合“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的要求,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市**区市府**1-2-424号(012216)

三、公示期限

2025-07-04 至2025-07-11(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王旭亮,刘毅新,孟祥海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地址:**市**区**山大街西13号

联系电话:0417-****点击查看17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吉哲

联系地址:**市**区**山大街西10号

联系电话:0417-****点击查看51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附件(2)
营口市中心医院2025-2026年网络安全设备防病毒库升级单一来源论证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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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中心医院2025-2026年网络安全设备防病毒库升级营业执照、授权、软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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