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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新工科开放共享平台设备更新项目(五标段)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新工科开放共享平台设备更新项目(五标段)
预算金额(元):****点击查看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点击查看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品目分类编码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X射线原位变温晶相分析仪 | A****点击查看9900 其他仪器仪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点击查看0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点击查看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含安装调试):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以开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原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或本地区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需附中文翻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26日09点00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回族自****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一**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报名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公共**交易平台现已实现了西部CA、**CA、新数CA、**CA实体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的区内共享互认、全区通用。投标人可办理以上任意一种证书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公共**交易网”CA办理。2、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CA锁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新)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③进入“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解密,如多标段不见面开标,则按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解密。如有疑问,****点击查看公司0951-****点击查看120、400-****点击查看000获得帮助。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网、****点击查看官网同时发布。 6、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所填联系电话须真实有效,****点击查看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能及时联系。如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北街204号
联系方式:0951-****点击查看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点击查看中心B座14楼
联系方式:0951-****点击查看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敏老师
电话:0951-****点击查看87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刘超、赵伟、林梓
电话:0951-****点击查看070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