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点击查看升空式模拟设备采购项目
意向公开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充分调查了解市场**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科学、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升空式模拟设备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升空式模拟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需求概况
参数详情见附件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最高限价:80.0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人具备武期装被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格。
(十)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点击查看.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预计招标时间
2025年9月。
六、公开时间
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2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意见反馈
投标人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邮件方式提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反馈材料应当写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投标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二)材料递交
如对规格参数及技术指标要求等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建议函(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须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件)方式递交我单位,逾期递交的邮件,我单位将不在受理,联系邮箱****点击查看@126.com。邮件主题:****点击查看+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制成1个PDF格式文件:
(三)其他说明
1.技术参数需求等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本次意向公示及意见建议征询为无偿行为。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75****点击查看7542
九、采购监管负责人:
监管负责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66****点击查看8516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性能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预算金额 (万元)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限 |
1 | 某型升空式模拟设备 | 该设备以多旋翼无人机为基本执行单元,需具备高机动、低重量、高便携性,可提供在线训练条件,可模拟不同方位、高度、距离、速度、散射强度空中目标的射频回波信号,也可提供抗干扰训练环境。 一、功能要求 ★1.能够模拟目标回波信号。从主瓣进入,可通过软件航振迹规划自行模拟典型空中目标的空间运动轨迹(如“8”字型、圆圈型飞行航迹、跑道型航迹等); ★2.可在不同频段模拟同一批目标; 3.可对不同频段模拟同一个干扰源; 4.可模拟欺骗干扰、压制干扰; ★5.可珍察、分选信号,实时显示珍察结果; 6.等效模拟干扰态势场景,构建远距离旁瓣支援干扰、抵近式干扰、随队支援干扰等场景; ★7.具备任务规划与目标航迹模拟能力; 8.具备定位、自我保护功能。 三、技术指标要求 ★9.频段覆盖范围:0.17GHz-18GHz; ★10.适应信号形式:常规脉冲、频率捷变、重频参差、重频抖动、脉冲多普勒、脉冲压缩等; 11.适应雷达信号脉宽和重周:脉宽:500ns~2500μs,重周:3us~15000us; 12.瞬时带宽:不小于100MHz(0.17GHz~0.8GHz),不小于600MHz(0.8GHz~2GHz),不小于1GHz(2GHz~18GHz); 13.接收灵敏度:优于-50dBm; 14.等效辐射功率:目标≥10.8dBm,输出功率可调,调节动态95dB以上;干扰:≥33dBm(0.2~18GHz);输出功率可调,调节动态60dB以上; 15.抗烧毁功率:优于37dBm; 16.目标模拟幅度:RCS范围:0.01~100㎡,起伏类型:Swelling1~4型或不起伏,有效辐射功率:≥10dBm,动态范围:不小于95dB,幅度控制步进:0.5dB; ★17.目标模拟距离:3km~750km,精度优于1.5m; ★18.目标模拟速度:0~±4000m/s,精度优于1m/s; 19.目标模拟杂散:优于-50dBc; ★20.目标模拟数量:不小于4批; 21.密集假目标:起始距离:10km~600km,可设置,终止距离:10km~600km,可设置,假目标间隔:300m~15km可调,假目标速度:0~±1000m/s可设; 22.切片干扰:起始距离:10km~600km,可设置;终止距离:10km~600km,可设置;运动速度:0~1000m/s;切片时间:1us~16us,可设置; 23.航迹欺骗干扰:航迹起始距离:50km~600km,航迹终止距离:50km~600km,运动速度:0~±1000m/s; 24.随机假目标:随机范围起点:10km~150km;随机范围终点:150km~600km;最大随机速度:0~1000m/s;最大随机间隔:300m~45km; 25.窄带噪声干扰:1MHz~50MHz; 26.宽带阻塞干扰:20MHz~1000MHz; 27.扫频干扰:带宽范围:100MHz~1000MHz,扫频频率间隔:1MHz~10MHz,驻留时间:1ms~10ms; 28.梳状谱干扰:干扰频点数:1~32;干扰带宽:最大1000MHz;子带宽度:1MHz~50MHz,可调; 29.灵巧噪声干扰:干扰带宽:100Hz~10MHz,可调; 30.消隐干扰:掩护**目标使其不易被雷大探测到,**目标为任务规划中的空中目标,消隐范围:±1km~±15km,步进:150m; 31.侦收指标:支持信号测频、分选,测频精度:优于1MHz,自动记录信号珍察信息; 32.电子载荷重量:不大于3kg; 33.电子载荷挂载方式:挂载于无人机时,由无人机供电;放置于地面时,由电池、市电供电。 四、平台要求 34.多旋翼无人机:不少于6个旋翼,最大平飞速度:≥15m/s,挂载3.5kg重量及以下情况下,单电池不间断任务时间≥45min,无充电条件全部电池累计任务时间:≥2h,飞行半径:≥10km,定位精度:优于1m;-20℃~+50℃续航时间不低过40min(挂载3.5kg载荷);通过地面站服务器软件操控,实现自行起飞、执行任务、返航和降落等功能;单个旋翼失效下飞行5min,并可起飞、降落,传感器双冗余,自动切换,加速度计、磁罗盘、气压计、北斗/GPS双冗余设计,磁场异常保护、倾角保护,低电量自动返航,配备夜航灯。 35.地面控制服务器:多终端通信基站,与无人机通信距离:≥5km,具备差分GPS/北斗基站,更新速率不小于1Hz。 36.系统控制软件:支持1个地面站同时控制3台无人机,能够对3~6部同频段的进行目标模拟或干扰模拟(3架飞机升空),能够对3部不同频段的模拟同一批目标或同一方向干扰(3架飞机升空),能够对同一部进行多方向干扰模拟和目标模拟,以验证抗干扰性能,具有目标/干扰模拟参数编辑功能,具备想定干扰场景编辑能力,能控制产生想定场景中典型目标的空间运动轨迹和干扰态势,具备想定场景保存功能,能够直接调用已保存的想定场景,能够根据编辑好的想定场景,不使遥控器控制无人机的起飞、飞行、降落、返航等动作,装载数字地图,并能在数字地图上实时显示无人机的飞行位置以及相对于台站的距离,具备干扰态势显示功能,能在数字地图上实时显示想定场景中模拟目标/干扰机的地理位置、进入方向以及相对于台站的斜距,能实时显示珍察到的脉冲信息,并能以文件方式记录脉冲信息,具备操作日志记录功能,能够对地面控制服务器以及无人机、电子载荷、差分北斗/GPS站进行状态监测,并能将状态监测信息显示在软件界面上,能在数字地图上编辑无人机可飞行区域和禁飞区。 37.加固笔记本:主频双核2.5G,8G内存,256G硬盘容量,14英寸显示器。在温度-20℃~50℃、湿度10%~90%环境条件下,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4h。 五、技术储备要求 38.具备相关型号配套产品、应用系统的研制经历和技术积累,满足驻厂开发要求,可不依赖甲方资料独立完成系统研制任务。 | 套 | 1 | 80.00 | 80.00 | **省**市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30日 |
按照采购单位提供的技术要求拟制。关键性技术指标参数前标记“★”符号,一般性指标参数前不作标记。带“★”条款需提供技术支持材料(以具体项目为准,技术支持材料可以从(不限于)以下支持材料选择:产品规格表、产品宣传彩页、技术白皮书、制造商官方网站发布的产品信息、说明书等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技术材料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