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院病房改造项目-3.0T磁共振仪MR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2-2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区良渚街道**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3-301室
被投诉人 1 :****点击查看医院
地址:**市柯**双港路172号
被投诉人 2 :**金穗****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市柯**五环路25-1-339
相关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街凤**段金贸大厦四楼401-408、410单元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将液氦腔最大容量≤1850L(对应参数:▲2.5)作为实质性参数,设置不合理;投诉事项2,将原厂生产部件或配套设施作为重要参数要求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投诉事项3,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具有倾向性,疑似倾向于西门子品牌的磁共振设备,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整体参数与评分标准不具备可竞争性、代表性,违反国家招投标政策;投诉事项5,本项目评分标准未细化量化,没有具体明确的判断标准;投诉事项6,评分标准有主观评审条款,与政策法规不符。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投诉事项3、4部分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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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