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种子站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第三次土壤普查)专项经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普洱市种子站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第三次土壤普查)专项经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8-22

招标详情

普洱市种子站
联系人联系人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18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6条

立即监控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第三次土壤普查)专项经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04 08: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第三次土壤普查)专项经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49.6

最高限价(万元):149.6

采购需求:****点击查看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第三次土壤普查)专项经费采购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市2024年度1100个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点位进行调查、取样(包含9县1区);对**市2024年度1100个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点位的1100个土壤样品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含:pH、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全氮、制样)。对**市2025年度1100个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点位进行调查、取样(包含9县1区);对**市2025年度1100个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点位的1100个土壤样品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含:pH、有机质、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全氮、水解性氮、全磷、有效铜、有效锌、有效铁、有效锰、有效硼、有效钼、有效硫、有效硅、铬、镉、铅、砷、汞、制样)。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后至通过国家级验收为止(具体完成时间根据**、省级、州级成果验收进度进行调整,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检验检测经营所必须的基本条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证书(含证书附表)、法人证书等; 2.不存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即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 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方式及 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统一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8-25 06:00至2025-09-01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点击查看.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04 08:3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9-04 08:30(**时间)

地点:**省**市**区**省**市**区**大道盛景园二期3幢二单元203室****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茶苑路56号

联系方式:0879-****点击查看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大道****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方式:0879-****点击查看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建国

电 话:0879-****点击查看006




附件(1)
附件_532595718_337767345.pdf
下载预览